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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人情VS规则--一个上海人眼中的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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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心情  “东北和上海的区别在于一个‘大’和一个‘小’。”在我离开上海之前,一个正在上海搞房地产开发的沈阳商人对我说,“‘大’说得好听就是待人大方,讲人情和让人看着大气;说得不好听就是大大咧咧、忽视细节、忽视规则。‘小’说得难听就是小气,不爽直,但往好里说则是做事精细、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遵守各种规则。”


  这些话在当时只是模糊地印在我脑海里,无法做出判断,而在我来到沈阳约一个月后,我则能以耳濡目染的各种现象来消化和体验这些论断:他的话虽因有“概括”的通病而显略一刀切,但却也不无道理。

  沈阳人的热情常让我有宾至如归之感,性格的坦诚直爽也让我不得不去鄙视各种勾心斗角,这些都是“大”的可爱之处。但在一些细节上,一些应该强调“小”,强调对规则的把握的地方,“大”却也不时出现。

  比如那些在道口值勤的马路纠察(上海的叫法),我经常看到的是:他们举着一面小旗,象征性地向那些闯红灯的骑车人挥舞,而在上海,这些马路纠察却能很好地对道口情况进行管理。我曾问过一些沈阳的马路纠察,问他们平时如何管理道口情况,有一个回答说,“能拦住(闯红灯的人)就拦,不能拦咱也没办法。”还有一个则说:“拦住了又怎样?又不会多给你钱。弄不好还得罪人。”我把他们的回答概括为,前者反映的是对规则本身的忽视,后者的前半句反映的是对管理规则的人的忽视,两者结合后,结果就是马路纠察仅仅成为规则的装饰,而规则本身则隐晦难显。

  与对规则的忽视相对的是东北人对“人情”的超乎别处的关注。人情时常是个好东西,尤其在寒冷的北方,人情可以趋缓环境的严酷。但“人情”并非一个绝对的褒义词,它还有公、私之分。人情的作用体现在私下,总是让人如沐春风,但若是体现在了公处,反映的则常常是对规则的逾越。监考官对考场纪律漠然置之,是因为他要与考生讲人情;卖票的经常把票送人,是因为他要和朋友讲人情;而一个官员若是对职务安排讲“人情”,则多半是为了安置亲信。一个注重人情的人,当人情与规则发生冲突时,常会以牺牲规则来满足人情的需要,就像那个说“弄不好还得罪人”的马路纠察,为了不得罪人,为了满足人情,规则可以暂时被忽略。但规则被忽略的结果是什么呢?考场纪律被忽略,被损害的是那些遵守考场规则的考生的利益;票子被送人,买票的相对于进场白看的就处于了不平等的地位;官员安置亲信,企图进行公平竞争的人就得不到应有的权益。当规则被这样忽略,无需状态就会随之而生,处处是在讲“人情”,处处是在挖规则的墙角,于是谁的朋友多,谁的势力大,谁就能得好处。而朋友最多势力最大又往往是那些身居要职手握重权的官员,发展至此,人情的极至就成为对权力的崇拜,慕绥新和马向东们也就应运而生了。

  当然上海也有贪官,但因为上海人比较讲规则,所以要贪也往往只能是打规则的幌子,钻规则的漏洞,而不敢明目张胆地践踏规则,所以贪的程度自然也就及不上慕马。这一比较难免有五十步笑百步之嫌,但“距离”的差距是否也能等值于经济之差距呢?

  当人情VS规则时,规则被忽视,而市场却是一个必须讲规则的地方,原本是应该流通资金的地方现在流通的却是人情,社会运转的成本虽然降低,但社会本身的成本也因此下降,好像那个送票的卖票者,观众收看的成本被下降了,损失的却是演播场的收入,另一方面,人情被当作货币用来买票,但这个“货币”却无法在他处流通,于是损失的就是总的货币流通。一张票代价是小,但当这一现象普遍存在,被损失的就无以计数了。

  “文化是制度之母”,亨廷顿虽有诸般不是,但这句话却是实实在在的真理。文化是各种现象的汇集和提炼,比如讲人情,也可以视作一种文化。东北一些现象的存在不可排除是有这种文化在起潜移默化的作用,就像上面那些推论,即使不是必然,也决非危言耸听。而要杜绝这些现象,从文化本身入手可否是一种有用的手段呢?

  在中国而言,对现代社会的建设根本就是以法治代替原有的人治,这早已是我们的共识。当人情至上之时,人治将被居于主导地位,追求各种规则的公正执行的法治则被居于其后,所以我们对人情从公域的清除,以及对规则的服从,无疑将有益于我们的法治建设,而慕马的阴影也会在规则的阳光下被渐渐驱散,东北的天空也会因此更加晴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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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这个贴子 发贴时间: 2005-06-13 09:5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