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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中关村毒瘤:票据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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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心情  一个在中关村电子市场信誉良好的经销商,尽管他扎货后经常拖欠货款,时间十天半个月不等,但他从来不会不还。这在电子市场里就算是有良好的信誉记录了。
    有一天,他和平时一样,到电子市场里转了一圈,扎了不少货。两周后,等待货款的经销商们不耐烦了,纷纷打电话催款,“货款什么时候还呀?”
        “我在外边出差呢,回去后就还。”
        终于,他再也没有出现,而且他的手记号码无效了。如果不是他态度一如既往地“虔诚”,如果不是他不会挂断手机拒绝接听电话,如果……这次有预谋的扎货不会蒙蔽了所有的人,他也无法成功跑路。光在中发电子市场,他就“扎”了200多万元的货。
    又到年关了,中关村“扎货记”就是这样不可避免地上演,一出又一出。有多少人为此而没法安心过年?
    更恶劣的是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犯罪活动。企业和经销商躲之不及,却又避之不开。诈骗犯不断变换手法,在骗取信任之后,“义无返顾”地卷货而去。当支票被银行以各种原因退回后,企业或经销商就只好求助于公安部门。
    事件:为了打击破坏金融秩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配合中关村建立企业信誉制度,促进中关村经济良性发展,公开审理和宣判园区内有典型意义的被告人王钢等3案3人票据诈骗、合同诈骗案件。
    开庭前,除了部分和案件相关的人员到场外,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几家企业也来旁听这次公开审理。虽然,此时他们并不知道案件本身情况如何,但从出庭率可以体会出,这一现象已经引起企业的普遍关注和足够重视。 
    看离开庭还有点时间,笔者和刑一庭副庭长王永章“讨教”了关于中关村票据诈骗案件的现状。王永章表示,这是中关村的典型现象。据保守估计,海淀法院每月经手审理的此类案件有五六起之多。
    作案的方式大致相似,以一个或真或假的企业之名和一个有假身份证证明的“假”身份,利用作废支票、空头支票、过期支票、印签不符的支票等(且多为转账支票),到不同经销商处“买”货,并且要货要得很急,态度是:你不收支票,不能马上送货,我就换一家,中关村这么多家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我不怕有钱花不出去。当经销商害怕失去客户的心理占了上风,“买货”者就一步一步完成了从经销商或公民到“诈骗犯”的角色转换。 
    从审理到宣判的两个小时中,案件进行得很顺利。“杨连军骗取价值一万六千元的货物,被捕时货物尽数起获,还判了两年呢,而且罚金人民币3万元。这类案件判得还是挺严的。”在法官宣判之后,底下有人交头接耳,发表了这样的看法。
    尽管是这样的处罚力度,仍然没能使票据诈骗者有所收敛。到西直门买转账支票不用费劲、找人刻个“萝卜章” 易如反掌、办假身份证不用走出中关村方圆1公里……再加上中关村这样一个电子产品集散地,做买卖者云集,总有市场空子可以钻,总有企业容易上钩……这样的大环境滋长了中关村票据诈骗这一毒瘤。
    开始我以为李娜是想‘空手套白狼’,打个时间差。事后,我发现李娜一直没有还,而且一直在逃避,还让我也躲躲。”
        “你知道支票的有效期限是几天吗?”
        “5天吧。”
        “你后来又见过李娜吗?”
        “没有。”
        “那你租来的轿车为什么换了车牌?”
        “是李娜给我的。”
        “你不是说案发之后没有再见过李娜吗?”
        “噢——我忘了,在定货后的一两天吧,我们又见过一次面。”王钢迟疑片刻,回答道,“她给了我一个车牌,京A80157(原车牌是京E-G7454)。她说,这样在被骗单位报案后不会因为这辆车马上找到我们。” 
        “你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吗?”
        “我也不知道公司做什么业务,老板让我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是王钢在法庭公开审理时,对自己当时工作职责的解释,显得很不诚实。王钢是在去年2月底进入北京世纪华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并担任业务经理。他明显在为自己的行为进行开脱,企图说明,犯罪行为主要责任在于李娜。
    但从被骗公司职员的证言来看,当时“程雨”要货很急,早上打了电话,要求下午必须送到。而他们所拿到的空头支票也都是“程雨”给的。因此,即使王钢一再强调他并不知情,都是李娜指使他做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旧认定“其在诈骗活动中积极联系被骗单位,作用较大,并非本案从犯。”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王钢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当然,他还必须承担偿还经销商127719元货款的责任。
    当审判长李莉宣读判决之后,冰冷的手铐铐在了王钢的双腕上,从此,他将为弥补失去的良知而丧失自由。他的亲人或者是朋友,一个年轻的女孩子,在王钢被带下去的时候,禁不住去拉他的胳膊。
    “干什么,你?”法警大声呵斥。
    女孩在万分惊恐中松开了双手,双眸充满了委屈、怨艾、悲戚,凝望着王钢的背影。王钢没有回过头去,一直没有表情的脸上,掠过一丝复杂的情绪。
    当法庭的门再次关闭时,场内是一片陷入沉思后的寂静……
        海淀法院刑一庭副庭长王永章评点:王钢的案件是本次公开审理的3起票据诈骗案之一。3案的犯罪分子均使用了虚假身份,使用已经挂失、作废或空头的支票进行结伙犯罪,3起案件被骗对象多是园区高新技术企业。
    这种案件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利润刺激,又比较容易得手;另一方面,假票据、假证件和假公章市场为行骗者提供了便利,不断有人怀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并且在斗争中不断“成长”;第三个原因是,企业经营者不严格按照支票使用的规范办事。 
    以转账支票交易的口碑并不好,所以,要想以此法达到目的,还是要费点心思。比如,有的企业行骗时,在支付货款的支票后面写上公用电话号码,对方按此号码打过去核实时,一定会得到肯定的答复,因为公用电话旁边守侯着的是同伙。电话核实后,对方一旦放松警惕,货物就算损失定了。
    还有的企业,先用现金买货,作为一次信誉积累,随后(可能就是第二天甚至当天下午)再用空头支票购买,对方通常都不会有意识防备此举;更有甚者,先用支票买一台传真机或者是一台电脑,当对方确认支票和账户的真实性后,再批量地进货,这次就是空头支票了;还有就是个别企业经营者谈到的“黑色星期五”现象,犯罪分子经常选择周五下午进行票据诈骗活动,由于银行周六、周日休息,使得企业不能及时地发现支票当中的问题……同样是票据诈骗,手法却“灵活多样”,还常常披上一层信誉的外衣,令企业或经销商防不胜防。 
    票据诈骗、合同诈骗等犯罪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还破坏了中关村的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损毁了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的信誉,必须运用法律武器予以坚决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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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这个贴子 发贴时间: 2005-05-23 17:5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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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心情  必须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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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这个贴子 删除这个贴子 发贴时间: 2005-05-24 11:53:58